一、學生輔導委員會
本校增進學生事務運作之效能,依國立臺灣大學組織規程第五十四條第二項規定,設置學生輔導委員會。
學生輔導委員會職掌包含:審議學生事務規章、督導學生自治團體及社團之輔導工作、督導學生獎懲相關事宜、提供其他有關學生事務工作之協助及指導等。
學生輔導委員會職掌包含:審議學生事務規章、督導學生自治團體及社團之輔導工作、督導學生獎懲相關事宜、提供其他有關學生事務工作之協助及指導等。
二、學生事務規章研修小組
本校為研議學生事務相關規章,依國立臺灣大學組織規程第五十四條第三項及國立臺灣大學學生輔導委員會組織辦法第六條第二項規定,設置學生事務規章研修小組。
學生事務規章研修小組之職掌為研議訂定或修正有關學生權利義務之規章或辦法,研修完成後應提送學生輔導委員會審議。
學生事務規章研修小組之職掌為研議訂定或修正有關學生權利義務之規章或辦法,研修完成後應提送學生輔導委員會審議。
三、承辦人聯絡方式
陳小姐
聯絡電話:(02) 3366-2995#12
電子郵件:yinnienchen@ntu.edu.tw
聯絡電話:(02) 3366-2995#12
電子郵件:yinnienchen@nt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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